相關專家表示,我鋁車輪對歐盟出口約占對全球出口的15%。20.6%的反傾銷稅對我鋁車輪出口企業來說,是無法承受的,而且,歐盟一意孤行征稅有可能引起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連鎖反應。
機電商會的相關負責人表示,歐委會在調查中存在很多問題,比如不公布起訴企業名單損害我方抗辯權利;起訴方一些關聯公司沒有提交或完全提交問卷答復,配合程度低,起訴方資格存疑;替代國土耳其的兩個合作企業之一是起訴方關聯企業,替代數據存疑;以原材料鋁存在政府干預全盤否定我鋁車輪企業的市場經濟地位非常不公正;認定歐盟產業遭受了實質性損害,但使用的數據卻與實際情況相差很大;對金融危機的影響輕描淡寫,認定金融危機本身不足以中斷傾銷和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等。
事實上,在金融危機背景下,歐盟對我鋁車輪采取的反傾銷調查是個典型的貿易保護案例,這也將造成歐盟相關汽車整車廠采購成本上升,并使其開發中國供應商的前期投入沉沒,不利于已經受金融危機打擊的歐洲汽車業的復蘇,而且也不利于歐盟汽車跨國公司的全球產業分工、布局和供應鏈管理,將造成雙輸局面。據該負責人介紹,對于案件調查中存在的問題和歐委會的不公正做法,機電商會和所有涉案企業表示嚴重關切。并且,商會已經和主要涉案企業一起進行了初步的溝通和討論。近期,商會還將和企業一起,對歐委會初裁進行深入分析,形成抗辯意見。同時,商會呼吁相關跨國汽車公司積極行動起來,反對歐盟本項反傾銷調查。
立案后,我國共有36家企業提交了抽樣問卷成為應訴企業,出口量占我國鋁車輪出口歐盟數量的90%以上,歐委會從中選取了4家對歐盟出口鋁輪數量最大的企業(戴卡、萬豐、立中和友發)作為抽樣企業,出口量占應訴企業對歐盟出口鋁車輪數量的43%。歐委會對4家抽樣企業進行了實地核查,并于2010年1月28日發出市場經濟地位披露,4家抽樣企業沒有一家獲得市場經濟地位。
隨后,機電商會和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車輪委員會組織了行業無損害抗辯,共有30家企業發來授權書表示參加,根據大多數企業的意見,商會與中國汽車工業協會還代表行業聘請了律師事務所代理行業抗辯事宜。截止到初裁階段,已經進行的行業無損害抗辯工作包括收集材料形成并提交抗辯意見、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本案聽證會、兩次赴歐與歐盟汽車產業進行溝通和合作、對歐委會和成員國進行游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