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印發《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礦業權退出及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了整改的總體要求、原則、措施、具體任務等。
《方案》明確,全面規范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對祁連山自然保護區歷史上設置的大量礦業權,認真調查研究、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清理退出方案,在保護礦業權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全面停止保護區探采礦活動,清理退出所有探礦權、采礦權。扎實推進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機制,認真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進一步細化職責分工,對失職、瀆職、違法違規審批及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確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退出工作。
《方案》要求,對祁連山現有探礦采礦項目進行深入排查、逐一復核評估,督促礦業權所在縣區政府監督礦業權人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義務,做到關停一個、退出一個、恢復治理一個,對拒不執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義務或不能完全恢復治理的,經評估后從其退出補償款中扣除相應部分,通過招標由第三方實施恢復治理,對現有礦業權所致地質環境問題做到逐個恢復治理,確保2020年底前徹底解決保護區內所有礦山地質環境問題。